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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论文病”仅仅“不姑息造假者”还不够

2014年03月15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举报的矛头直指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原东湖医院)医师李劲。在材料中,李劲近10年内发表的20篇论文,被一一注释说明。举报者认为,注释处涉嫌抄袭、治疗造假、虚构医疗设备、伪造病例等多项学术不端行为。(5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学术论文本应是凝聚了作者的科研成果,具备开创性、先进性,并可对同行及相关研究领域以借鉴和参考价值的一种文章;发表论文更应当是一项严肃的,具有创新意义的科研活动。按理来说,确保论文的原创性与真实性,本该是论文作者最起码的学术道德底线。如此看来,“苦心经营十载,20篇论文全假”,如此论文,不仅毫无价值可言,甚至极有可能因其“造假的数据”和“杜撰的结论”而形成学术误导。从这个意义上说,论文造假曝出丑闻,作者当然应该承担首要责任,相关单位也应承诺一旦查实,决不姑息。

论文造假现象其实并非孤例,也不单单发生在医学领域,而是有着相当的普遍性,所以仅仅严惩论文造假者不足以改变整个论文造假的大气候。现实中,论文的原创性与真实性之所以靠边站,造假甚至剽窃之所以上位,更多其实还是学术生态的大背景使然,甚至与论文本身的异化有关。因为论文如今已经不再是纯粹的创新科研成果,而是更多地与金钱、利益挂钩,甚至成了晋升、涨薪的必备条件,背负了过多身外之物和各种利益干系的论文却渐渐沦丧了论文本应具备的基本精神与价值,也就并不意外了。于是乎,晋职称的诉求替代了创新性和启发性而成为发表论文的第一动因,以论文数目为指针的学术评价体系更是在逼迫着根本无暇分身学术的一线医疗工作者去发表学术论文。而当研究人员为了职称等身外之物不得不忙于拼凑论文数,造假剽窃成为捷径,真正有价值的学术研究倒被束之高阁,又何尝不是咱们的学术生态与评价机制的必然产物呢?

一言以蔽之,论文造假丑闻当然不应姑息造假者,但是,为论文减负,不让论文继续被利益所绑架,只有将论文回归学术创新本位,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论文造假”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