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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

2014年04月27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研究生教育作为教育结构中的最高层次,不仅为我国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更是国家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研究生的大量扩招,生源质量出现了参差不齐的状况。由于社会不良之风的影响和某些机制的缺失等多种原因,学生难免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出现了学术道德失范的现象,使学术活动丧失了应有的严肃性,玷污了学术的纯净殿堂,败坏了学术风气,对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与培养创新型人才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只有建立起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才能杜绝学术腐败,营造优良的学术风气和育人环境,为研究生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良好保障。本文从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表现形式入手,进行成因分析,探讨相应的对策,进而探究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学术道德失范的表现

1. 学术道德的内涵

科学道德是社会道德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的表现,主要是指科研活动中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应具备的道德素质,既表现为科技工作者在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时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人格,也具体反映在指导科技工作者正确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或规范之中。

学术道德与科学道德的内涵是一致的,只不过在学术活动中,不仅仅科技工作者要遵守学术道德,还包括一切从事学术活动的参与者,如高校的教师、学生等。学术规范是从事学术活动的行为规范,是学术共同体成员必须遵循的准则,是保证学术共同体科学、高效、公正运行的条件,它从学术活动中约定俗成地产生,成为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学术规范化可保证知识分子生产活动的严肃性,提高学术共同体的社会公信力。学术规范并非指某种“行政化”的操作,而是指在学术共同体内部所建构的一种自觉的约束机制。

2. 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定义

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主要分为学术不端和学术不当。

( 1) 学术不端。国际科技界将严重违反基本科学诚信的行为称为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违反科学界通用的道德标准,或严重背离相关研究领域的行为规范; 第二,不端行为是蓄意的、明知故犯的或是肆无忌惮的; 第三,不端行为不包括诚实的错误或者观点的分歧。

2007 年中国科学院发布了《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将学术不端行为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在研究和学术领域内有意作出虚假陈述,包括编造数据,篡改数据,改动原始文字记录和图片,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第二类,损害他人著作权,包括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如未经本人同意将其列入作者名单; 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将他人材料上的文字或概念作为自己的发表,故意省略引用他人成果的事实,使人产生为其新发现、新发明的印象,或引用时故意篡改内容、断章取义。第三类,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第四类,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中的不端行为,包括一稿多投,或者重复发表等。第五类,故意干扰或妨碍他人的研究活动,包括故意损坏、强占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数据、软件或其他与科研有关的物品。第六类,在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包括骗取经费、装备和其他支持条件等科研资源; 滥用科研资源; 在个人履历表、资助申请表、职位申请表以及公开声明中故意包含不准确或会引起误解的信息,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世界主要国家的学术界都比较倾向于严格界定三类科研不端行为,即杜撰、篡改、剽窃。

( 2) 学术不当。学术不当行为是指虽然违反科学的目的、精神和科学研究事业的基本道德原则,但没有直接触犯明确规定的研究活动的道德底线行为。其特征为: 第一,以明确不违反科学共同体规约为前提,更不是一种违法行为; 第二,虽然不是科学共同体规约所明确禁止,但它是不合理的,具有不合理、不公正、不合乎科学道德的特征。

学术不当行为主要分为五类: 第一类,数据的不当使用。凭感觉排除本人认为不精确的观测或数据点; 维持不充分的研究记录; 运用不恰当的统计学或其他计量方法,提高研究结论的重要性; 在论文中给出理由的情况下将异常值从数据集中剔除; 窃取书籍或论文中的数据或软件程序; 在合理期间内,未能保持良好的研究记录或研究数据。第二类,违反科学规则。忽视材料处理政策的细节; 在人体研究试验中没报告不良事件; 在研究中不珍惜动物资源; 违反本人所在研究机构的生物安全规定而未尽告知义务,将员工和学生暴露于生物风险中。第三类,不当的同行关系。通过不正当关系获取署名; 在同事未对论文作出贡献的情况下将其署名; 未经授权运用他人想法; 规避同行审查程序并通过媒体发布会公布本人的研究结果等。第四类,不当的师生关系。基于财、物、性等交易行为许诺学生以更好的成绩; 过度使用、忽略或剥夺学生的劳动; 提供过于正面或过于负面的推荐信。第五类,基于产出压力的不当科研。在项目申请中夸大事实; 为应对资助方的压力,修改研究的设计、方法或者结果; 在论文或计划中保留方法或结果的细节; 将推测歪曲为事实或者公布初步的研究结果,而未提供充分的数据使得同行可以评判结果的有效性或重复该实验等。

3. 常见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研究生在日常学习中的学术不端和不当行为包括: 杜撰、篡改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数据资料,隐瞒不利数据用于伪造创新成果,不加注明使用他人的成果等抄袭、剽窃行为,请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提供虚假论文发表证明,重复发表或变相重复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未经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许可将集体研究成果私自发表或故意藏匿、隐瞒重要科研成果或科学发现,发表论文时未经别人同意使用别人署名,伪造或涂改相关专家的推荐信、鉴定评阅意见,提供虚假学术经历、学术成果,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中以职谋私,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以不正当手段干预和影响与研究生学习研究相关的成绩评定、评奖、论文评阅及答辩等活动及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研究生在日常学习中的各种学术道德失范的表现可归纳为两种: “有意之失”与“无心之过”。有的学生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践踏学术道德,有的学生则是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根本没有意识,不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学术道德。这两种表现有着根本的区别,因此有必要对引起这两种表现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主观原因解释了失范行为产生的内源性问题,对客观原因的分析可以寻找到外源性的解释。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分析

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客观原因包括社会环境影响、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缺位、研究生学术规范评价机制不合理、学术规范监督与惩处机制缺失等; 主观原因包括研究生生源质量下降、科研基础能力差、价值观与学习目的扭曲等。

1. 客观原因分析

( 1) 社会环境影响。商品经济及市场经济体制的负面影响强烈冲击着社会道德价值观念,社会环境中的急功近利倾向已侵蚀至高校,产生了不健康的学术风气和学术文化,导致部分研究生学习目的扭曲,功利化思想突出,缺乏脚踏实地搞科研的意识,进而产生违反学术道德的现象。如对于大多数文科学生来讲,在通常情况下,授予其学位的要求是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为了尽快达到发表论文这一要求,很多学生往往会在短时间内拼凑出一篇论文投向一些以赚钱为目的的期刊,而这些期刊的编辑一般也不会对该论文进行严格的评审,而是收完钱后就发表论文。

( 2) 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缺位。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缺位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研究生培养单位本身并未建立健全学术道德规范制度。虽然教育部于2009 年出台了《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但我国大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制定相关规范时并未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对学术道德失范的发现、审查、申诉、处理等方面的细节规定相对不够明确。从覆盖面来讲,虽然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出台了研究生学术规范,但仍有很多培养单位尚未制定针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的规范条例。有的高校只是向师生下发了具有普遍性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 试行)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等读本。

第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未对研究生进行系统性的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教育。在目前的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缺少系统性的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如我国大部分高校没有设置专门的关于学术规范的课程或讲座,没有西方大学普遍实施的诚信指南,也没有像美国大学那样建立荣誉守则制度并要求新生入学时在荣誉守则上签名,做出学术诚实的保证。在我国的教育中,从小学到研究生,都没有对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进行一个系统的教育,大多数研究生在本科期间都没有上过有关论文写作的课程,对学术规范的要求全然不知,如果在研究生阶段对学术规范不加以系统性的学习,必然会使学生犯下“无心之过”。北京大学教授许智宏认为: 许多科研人员甚至是广泛领域内的学者,对于学术规范的基本训练不够。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研究者故意触犯学术道德或科研行为不端,而是缺乏基本训练和常识。在社会科学领域,要教会青年人如何写论文,如何引用文献,都亟需规范。特别是随着网络的发展,一个作者可能引用了很多其他人的观点和内容,但在电脑敲出的文章里,就都变成了他自己的内容。所以,做学问要有做学问的态度。

( 3) 研究生学术能力评价机制不合理。

首先,以论文为主要测评标准的规定设置不合理。许多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研究生获得学位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奖助学金测评的主要内容是对研究生参加课题活动、发表论文数量进行量化打分。很多学生为了达到拿学位要求和获取丰厚的奖学金,往往会采取违反学术规范要求的手段短期内制造大量低水平论文或者本不属于自己劳动成果的论文( 如雇佣枪手代写) 。其次,培养单位对学生发表的论文缺乏有效的认定,只看是否发表。学位委员会和评奖委员会往往不会仔细看学生发表的论文内容,只是根据论文发表期刊的级别和影响因子来进行量化打分,把评定的主动权完全交给学术期刊,这无疑助长了投机取巧之风。

( 4) 学术道德失范的惩罚与监督机制不足。

惩罚与监督机制的不足会导致“有法不依”和“知法犯法”的越轨行为。目前,研究生培养单位一般除了对考试作弊有较严厉的惩罚措施外,对于课程论文、学业论文和学位论文并没有太多的筛查手段和处罚措施。当前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主要通过接受群众举报和学业论文软件检测来发现,这更偏向于事故末端处理,预警不足。不但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起不到事先制止的效果,而且由于当前的学术道德失范检测系统存在很大的漏洞,给部分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高校本身除了缺乏执法可依的规范制度外,已经存在的规范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使得发生学术道德失范的成本远远低于其产生的效益。由于害怕丑事外扬,很多培养单位出现了学术道德失范问题时,要么本着维护学校、导师个人的声誉,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采取姑息态度,不及时惩罚处理; 要么采用内部处理的方式,只做内部通报、批评等,知晓范围相当小。执行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容易滋生暗箱操作和包庇失范者的情况,这无形中助长了不良风气。目前很多培养单位对失范者进行惩罚的只是教务部门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在确定如何惩罚的过程中缺少监管部门的参与。
2. 主观原因分析
( 1) 研究生生源质量下降、科研基础能力差。随着我国研究生的大量扩招,研究生的质量参差不齐,研究生的科研基础能力也存在很大不足。作为从事学术研究的基本要素,研究生所具备的学术能力决定了其学术成果的效率和质量。学术能力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时间的历练和知识的积累。而在缺乏学术能力的情况下,学术任务按质按量完成是难以实现的。对于部分学术道德缺失的研究生,为了完成规定的学术任务,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必然成为他们的最终选择。

( 2) 价值观与学习目的扭曲。“在利益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利益主义多元化,利益表达公开化,利益差距扩大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诉求多层次化”的大背景下,利益矛盾是功利主义的集中反映。功利主义的泛滥给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使学术研究的目的和动机变得不纯,部分研究生过分注重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在学术研究领域中功利化倾向严重,以获取学位作为参与学术活动的唯一诉求,将能否取得及时的利益看作其从事学术研究的标准,从而抛弃学术诚信,冲破学术道德底线。

( 3) 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缺乏认识。部分研究生根本没有重视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认为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会对自己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任何影响。第二,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足。

三、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控制机制

通过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原因的分析,应该采取内、外控制机制相结合的方法来防范和惩治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1. 设立学术道德委员会,完善学术道德规范制度,加强学术道德教育

( 1) 设立学术道德委员会,作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道德委员会主任可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委员可由学位委员会或纪律工作小组等相关成员担任,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运行。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术道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范等。出台专门的学术规范文件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罚条例,建立举报制度,成立专门的受理机构、处罚机构和监督机构( 受理、处罚和监督机构应单独存在,这样可使事件的处理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 ,建立合理的处理程序和申诉程序,调查、评议和仲裁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等相关事项。有学者指出,学术道德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更是社会转型期的结构性问题或体制性问题,依靠传统传承和学者个人道德自律已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要求。学术道德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形成一整套良性的互动机制,使学生能够受到相应规章制度的制约和引导,明确知道应提倡什么、可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

( 2) 加强学术道德规范教育。采用入学教育、课堂学习、导师言传身教“三位一体”的教育方式,加强学术道德规范教育。首先,把学
术规范列入学生手册,学生入学时学院对学生进行详细的全面教育。目前学院在新生入学教育时只对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学术不诚实行为进行宽泛的说明,应该从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定义、学术失范的界定、学术失范表现形式、处罚规则和申辩程序等做详尽的说明和教育。其次,设立针对文科学生与理工科学生相应的学术道德课程。文科与理科学生存在不同的学术失范表现形式,理科生可能涉及到更多技术性和法律规范,如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因此应针对文理科生的特点开设相应的课程。最后,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思想教育、科学道德等方面负有引导、示范和监督责任。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导师的行为对学生的影响是最直接也是最深远的。因此,要充分发挥导师的引导作用,导师要以德修身、率先垂范,要有意识地在上课或与研究生交流时向他们讲授学术规范的基本常识,教导他们做学问要严谨、求实、富有创新精神。另外,导师要严格把好研究生的论文关,认真审核学生要发表的每一篇论文。

2. 建立全方位媒体网络效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建立学校、媒体、期刊的联动合作机制,发挥三者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

( 1) 高校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国家、学校关于学术规范的文件以及著作权法、专利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并将这种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整个培养环节中,使学术正气潜移默化为研究生的内在学术品格。如在新生入学时加强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举办学术沙龙对学术道德进行研讨,举行党员“十个一”等课外活动,加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学风建设,学校可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专门的模块弘扬学术道德等。
( 2) 及时披露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学校可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和学术腐败行为的曝光力度,在学生中引起警示。

( 3) 呼吁期刊编辑部发挥“把关人”的作用。编辑部作为论文审查的最后阶段,要把好论文审查关。布劳德和韦德在《背叛真理的人们》一书中认为,“影响整个科研的问题之一是学术论文泛滥成灾。现在的论文发表得实在是太多了。许多论文根本就毫无价值。而且,无用的论文阻碍了学术交流,高水平的研究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低劣的研究却能免于检查。”针对这种情况,编辑部应将知识增量作为评价论文发表的基准,不能唯利是图。媒体应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曝光学术期刊中的学术失范行为。

3. 优化研究生学术能力评价机制

学术评价是鉴定学术成果、审核学术质量、指引学术方向的一种特殊的制度。优化研究生学术评价制度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制度的制定要合理。要不断根据政策的变化,对某些已经不合时宜的制度进行及时的修订。

第二,确立科学的考评方法。要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制定既能够全面反映学科特点和性质,又系统、灵活、开放的考评指标,均衡好量化和质化指标的关系; 在各种评审中要充分发挥院、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建立评审专家数据库,坚持校内外专家匿名评审制度,提高评审结论的客观性,实行学术评审公开化。第三,在研究生的各种论文考评中,要看重质量而非数量,论文进行考评前须经过学术不端软件检测。为了提高论文质量,有的高校如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已经取消了获取学位必须发表论文的机制,而一些高校则加强了导师的监督作用,采用导师与学生共同署名发表论文的机制。第四,要以多种形式综合考评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而非仅仅看重发表的论文。

4. 培养学生脚踏实地的科研品质

在培养学生脚踏实地的科研品质方面,要注重完善招生机制与培养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如在招生阶段要提高生源的质量;从入学教育开始,倡导先进的学习理念和方法,引导研究生逐步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和正确的学习态度,激发他们学习的内在主动性; 加强平时的课堂训练,打好科研基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以学术沙龙或论坛的形式每周对热点或学术前沿问题进行探讨,加强高校之间的学术交流,提高研究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 提高研究生的学术道德素养,加强研究生的道德自律

科学是一个高度自治的系统,但是正如巴伯所言,“职业一旦不合乎道德、不再可信便失去了它的自治性。”《科学伦理学》一书的作者莫尔教授认为: “科学家活动受到有力的社会控制,行使控制的是科学界同仁,其做法依据于科学的内在价值体系,即科学道德。”在社会控制中,道德支配人的内心世界和行为动机,它使人们从内心形成情感、道德良心、道德信念,自觉地以一定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样越轨就会在社会机体内自行削弱。研究生从事学术活动,必须遵循学术共同体的道德约束,提高遵守学术规范的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