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研动态

科研论文“一文多注”现象浅析

2014年12月22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学研动态

1引言

科技创新能力是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国都对科学研究活动提供大量经费支持,资助额度呈逐年增长之势。我国教育部的直属院校科研经费已由2000年的57亿增长到2009年的276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年度资助金额由2006年的44.6亿增长到2009年的70.5亿元,全国高校2009年科研经费为468.2亿元,是2000年的6.1倍。2007年全国研发经费支出3710.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9%,《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指出,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预计会提高到2.5%以上。如此庞大数量的科研经费几乎都是以项目的形式下拨,比如:科技部的863计划、97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基金委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省科技厅和教育厅的科技项目,各市、地方的科技攻关项目等。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为了明确研究成果的产权归属,几乎每个项目部门都要求在所资助学术论文上标注资助项目,否则,无法作为项目验收依据。近日发布的《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2006—2010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发表论文、专著需注明“辽宁省教育厅科技研究项目资助”字样,江苏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要求中也明确指出,成果出版、发表时须注明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字样。其它省、市的科技项目对结题验收也有类似的要求。由于同一项研究内容可以得到多项科研资助,论文中所列的资助项目数量常常不止一项。我国学者王楚鸿抽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版)中不同学科的10个学术期刊进行数据分析发现,20o7年标注2项以上资助项目的论文占总论文的37.2%,最高标注项数为8项。我们将这种在一篇论文中标注多个资助项目的现象称为“一文多注”。“一文多注”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过于泛滥的资助标注给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估带来困难。

2重复资助是“一文多注”的直接原因

正常情况下,一篇论文标注多个资助项目,说明同一研究工作得到不少于两个项目的资助,即重复资助。造成重复资助的原因很多,有政策层面的因素,也受科研活动发展规律的影响。

2.1不同管理部门的项目申报指南存在交叉和重复

大多管理部门的申报指南都是依照国务院和各部委的政策(如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而成,各部门设定的资助范围和资助侧重点必然会有所交叉和重复。这就为同一课题组的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机构获得资助创造了机会。

2.2“马太效应”是项目获得重复资助的重要因素

“马太效应”是指那些拥有良好声誉的科学家更容易获得认可,在项目申报的评审中,胜出的机率要远远超过未出名的科学家。“马太效应”把科学家或课题组的声誉提到了首位,把科学家或课题组的声誉对科研资源的吸引作用发挥到极致。由于科研资助总是稀缺的,为了保证资助的效益最大和风险最小,往往要求将资助限定于该领域受认可度高的科学家或课题组。另外,现代的科研越来越依赖高水平的实验装备和科研团队。那些业绩优秀者不仅得到很高的学术声誉,而且与未出名者相比,更容易得到先进的设备,更容易组建成多学科、多层次的科研团队,即“集聚效应”。“马太效应”扶强抑弱,将科研资源投给少数业绩优秀者,它实际上是科研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果,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科研资源进行再度优化。在科研活动发展的初期,“马太效应”可以使科研资源迅速集中,所形成的科研力量能够完成艰巨的科研任务,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但“马太效应”的过度发展,将会造成科研资源的浪费。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的“报酬递减”理论指出,同类资源的重复投放会使这些资源的效益下降。另外,对学术界整体的科研发展也是不利的,“马太效应”是一种“损不足补有余”机制,少数高资历科学家或课题组对科研资源垄断占有的同时,会导致一些青年科学工作者和小的课题组因资源不足而无法深入发展,不利于科研人才的推陈出新。

2.3项目资助的“低额平均化”所导致的重复中报,也是获得重复资助的重要原因之一

许多部门的项目在立项中都存在经费资助的平均化现象。由于科研资源永远是稀缺的,压低资助额度,扩大资助面是协调各方面利益的常用办法。项目评审专家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见者有份,平均分配”的利益协商也是必然过程,“低额平均化”也成了必然结果。据笔者对所在学校的科研项目调查发现,项目立项时的获批经费通常都要少于申请预算,但合同书所列的预期完成指标一般是不允许由于经费压低而调整的,这就给项目的研究工作造成经费困难,有些根本无法完成预期任务。为了研究任务的顺利完成,课题组不得不就同一研究内容四处申请,争取各方资助。这些来自不同部门的低额度项目对同一研究内容都起到了资助作用,发表论文时的“一文多注”现象也就成了必然。

由此可见,重复资助是科技活动在逐步走向成熟阶段的必经过程,重复资助所引起的“一文多注”,在一程度上是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重复资助的过度发展明显不利于科技领域的长远发展。

3项目管理不严格和科研人员学术不规范是“一文多注”的重要原因

3.1验收不严格导致科研人员投机取巧行为各个科研管理部门在项目验收时都要求将资助标注在发表的论文上。而在实际验收时,一般不对论文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核,只是核实论文的级别(SCI,EI,核心等)和数量是否符合项目合同书要求。目前我国各类科研项目数量巨大,对论文的内容审核需要相当的专业知识,科研管理部门无法对论文的标注进行一一核实。由于验收不严格,科研人员学术不规范,常常在一篇论文中标注多项资助,这样就可以用一篇论文在多个项目验收时起作用。也就是干一份活,拿几份钱,交几份差。

3.2高校没有能够对项目经费的交叉支出进行有效管理

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也会导致课题组在经费使用时,将项目B的花费放到项目A中报销;或是项目B在申报之前的预先研究中使用了项目A的经费,在项目B获批后的研究论文中自然就标注了项目B。从经费使用的角度来看,论文研究过程使用了项目A的经费,标注项目A资助是合理的,但这是科研经费运作不规范造成的,不符合项目经费的专款专用原则。教育部和财政部相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财[2007]1号)等文件,目的在于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因此,以经费的跨项使用为由,在论文中作资助标注是没有依据的,项目经费只能用于本项目工作,只能标注于与项目研究任务密切相关论文。

3.3期刊偏爱基金资助论文也促使论文的资助标注泛滥

一些期刊优先发表基金资助论文,有些基金论文甚至可以不通过审稿程序而直接录用。这也激励着投稿人争相标注基金,标注高水平项目的行为。但期刊对录用论文所标注的资助与论文相关度把关不严,这就导致了一些科研人员的就高标注现象,骆红梅:科研论文“一文多注”现象浅析229即不论相关与否,都要把课题组的高水平项目标注在论文中(如有的论文甚至将基金委的植物学研究项目标注到动物学研究论文中去)。

4“一文多注”的弊端

4.1“干一份活,交几份差”,这是“一文多注”的直接结果

如果是由于“马太效应”的重复资助导致的“一文多注”,大卫·李嘉图提出的“报酬递减”现象必然会出现,即科研效益将大幅度下降。这是与我国近年提出的加大科研投入,促进科技发展的战略背道而驰。加大科研投入,目的是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使大家不会因为经费不足而影响科研活动。相对于我国的科研人员总体规模发展的迅猛势头来说,增长的科研经费总是不足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科研优势课题组由于“马太效应”吸引了大批项目和经费,无形中就使其他课题组失去了资助机会。这些经费对于优势课题组庞大的经费基础而说,可能无足轻重,但对于一些刚刚起步的小课题组,也许是制约他们发展的关键一环。

如果是由于项目的“低额平均化”造成重复资助,即单个项目经费不足以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组为了完成合同规定的科研任务,不得不就同一研究内容四处争取资助,这势必会分散项目负责人的精力,不利于科研成果的产生。“低额平均化”所产生的小项目一般经费少、周期短,不利于科研资源整合和团队间协作,一般很难出现高水平研究成果。这是我国目前项目研究的普遍现象。

4.2“一文多注”还会带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混乱和绩效无法明确评估的问题

2009年10月,基金委召开的科学基金资助与管理绩效国际评估座谈会上,很多专家都指出“一文多注”所导致的成果归属问题,将会直接制约科学基金绩效评估;在评价科学基金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贡献时,如何在对同一研究内容的多项资助中确定科学基金份量和贡献大小,成了评估面临的首要难题。比如,我们不能因为基金委项目的级别高,就忽视了其他项目的资助作用,有些地方项目的资助额度远高于基金委的下拨经费,他们在项目的实际研究中起到了重要的经济支撑作用。但也不能单单从资助额度的角度确定对项目研究工作的贡献大小,因为获得高级别项目的成就感和激励作用所产生的科研动力也不可小视。因此,多个项目对于同一研究内容,甚至同一篇论文的研究工作的贡献,是很难通过简单的方法进行分割细化的。

5关于“一文多注”的几点建议

诚然,在科技活动发展的初期,我国科技投入不能完全满足科技工作需要的情况下,“马太效应”和“低额平均化”是科技领域的必然发展阶段,加之各管理部门项目申报指南的交叉和重复,重复资助现象无法避免,“一文多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过于泛滥的“一文多注”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

5.1强化科技工作者严谨的资助标注意识,是避免“一文多注”泛滥的重要举措

首先要对科技工作者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和讲座。笔者工作中所接触的科研人员中几乎没有人认识到“一文多注”对知识产权归属和绩效评估所造成的难题。科研人员想的最多的是如何申请到项目,如何完成项目预期任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整个项目的运作负主要责任。项目负责人也是对项目最了解的人,哪些项目必须标注,哪些项目可标可不注,只有项目负责人最清楚。因此,应当通过讲座或座谈会的形式使科学工作者了解文章资助标注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笔者认为这是规范资助标注的关键环节。

5.2加强项目经费的专款专用管理

对经费的使用,也应当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专款专用讲座,说明经费不规范使用所导致的一系列混乱问题。因为报销用的票据只有项目负责人清楚是属于哪个项目的。安瑞等认为论文应当标注对论文所报道研究成果提供资金支持的基金项目。结合我国目前各部门对经费的管理规定,项目经费只能专款专用,笔者认为标注的资助项目应与论文研究内容密切相关,而不能单单以花了某项经费作为标注该项资助的依据。

5.3对“马太效应”和“低额平均化”进行适当限制

目前一些部门已经开始对申报项目进行匿名评审机制,由于申报材料不能够完全隐藏住申请人信息,“马太效应”不能够彻底消除,但可以看出科学界已经开始关注这个问题,相信不久会出现更为合适的评审制度。同时,国家基金委已经注意到“低额平均化”的问题,这几年的项目资助额度不断提高。目的在于让项目负责人有更多的时间搞科研,不必为经费不足而再度奔波。随着国家科技投入额度的加大,“低额平均化”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缓解

6结论

“马太效应”使科研资源迅速集聚,形成强大的科研力量;在资助总量有限的情况下,“低额平均化”使更多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资助,两者都在科技发展初期起到积极作用,所导致的重复资助和“一文多注”也是正常的。但过度发展所引起的科技人员投机取巧行为和科技成果产权归属难于界定、资助绩效难于评估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为了避免“一文多注”现象泛滥,可以从项目负责人、高校经费管理和项目主管部门三个层面进行合理规范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