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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考文献不良引用行为的防范

2016年04月21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1.思想认识要提高

在学术论文中,参考文献漏引的现象普遍存在,其产生的原因也颇为复杂。如:若干年前有的著作和期刊的相关出版信息本身标注不全,作者认为会给人以不规范的感觉,便不予标注。而有的作者对引文的作用不甚了解,在寻找文献资料或复印时,没有把版权页等要件内容及时用笔写在本子上或与内容一并下载下来,此后由于时间问题或在茫茫书海之中难以再次找到,便只好引而不注了。还有的作者主观随意,不把引文当一回事,加之自身的知识面窄,外文基础差,学术水平一般般,在引用时随便写上几条,极有可能会遗漏与论文相关的重要文献。这都是需要作者提高认识的。从平时的一点一滴做起,须知,作者作为文章撰写的主体,其引用行为对参考文献著录质量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因此,任何一位作者都应该认识文献著录的重要性,在完成论文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注意提高参考文献著录的质量,养成认真阅读,慎重选择,如实著录,仔细核对的好习惯。

2.道德自律放首位

综观不少学术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中,诸如伪引、故意漏引等无效著录和有意回避著录,除了反映某些作者或编者对参考文献著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外,也从一个方面暴露了著作者学术道德的深层问题。因此,要在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的基础上,突出强调提高作者自律的自觉性,使他们摒弃功利,去除浮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参考文献的著录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无效著录和有意回避著录。以正本清源,净化学术空气,促进科学技术研究的健康发展。道德自律是为人、为师、为文者都应自觉遵守的,不管在何时何地,也不管他人是否觉察和知晓,都应凭自己的良心和道德良知去实行。这种内在力量和自觉意识对作者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千百年前的古人、先人都可以做到,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今人学者,是更应该做到的。有些作者的失德,不是对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不了解,也不是不明白学术研究者应该遵循的道德规范,而是在各种名利和实际利益的引诱和驱动下,感到不违心这样做,在现实中就明显要吃亏,权衡之下,本该应有的自律能力和自律意识便变弱乃至丢失了。因此,只有提高作者的自律意识,才能自觉地对那些不负责任的引用行为予以纠正,维护参考文献著录的原则,才能在有序的学术对话和学术积累中进行学术创新。

3.编辑把关很重要

不良著录行为不仅违背学术论文参考文献的引用原则,直接影响我国科技期刊引文评价指标(总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也会给期刊本身带来负面影响。而从阅读和审稿的专业技术角度出发,责任编辑对论文著录的参考文献进行严格的审查,是构成学术规范制度的一部分,是规避和防范作者论文写作过程中失德行为的有效手段。鉴于此,编辑应加强自身利用参考文献审稿的能力,加强学术规范和责任意识,发现有这方面的疑点,就应要求作者在寄送修改稿时提供参考文献的首页(期刊)或版权页(书籍)等相关页面,以示其确实被认真研读过。

4.读者监督不可少

依靠他律,建立和完善他律机制,如读者监督等等,是规避和防范学术失德行为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术道德建设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报章、网络上揭露的一些抄袭、剽窃论文的行为,有许多是读者们发现和提供线索的。特别是一旦上了网,那更是无可逃遁,必定原形毕露。可见,他律是一种重要的外在力量。完善的他律机制,有让作者尊重与服从的压力,有让监督者有法可依的执行动力。读者监督职能的实施,可以在刊物正式出版前后。现在许多已出版的刊物都列有下期要目,或紧附在目录页边上、印本杂志的封底等醒目之处,或在其Web页上发布,这为读者出版前的监督提供了可能,可通过电话、E-mail、网上的反馈表单等形式,对已刊登论文中的失德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据“维基纠剽”网站介绍,柏林科技大学教授黛博拉·韦伯一伍尔夫是“纠剽猎手”,她把在学术界纠察剽窃论文视为已任,不仅利用反剽窃软件检查学生论文,还教会他人鉴别论文抄袭、串改的方法。受到媒体的肯定和时人的尊敬。与此同时,编辑部给具有学术不良行为者登记备案,设立“黑名单”,并区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再者,在读者监督中,建立奖惩制度也不可少。任何一项制度或法规其约束力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对违规者惩罚力度的强弱,编辑部对出版前发现的抄袭文献不应是简单的退稿,应充分利用网络快捷的信息传递方式联合起来给予封杀;对已刊登的确认是抄袭的文章更要对作者进行严肃处理。而对读者中的揭发、举报有功者,则给予适当奖励,做到奖罚分明。如此通过建立和完善他律机制,力求做到在法制的轨道上加强学术规范,通过严格的法律法规惩处,产生教育和震慑效应,约束不良作者的失德行为。

5.相关机制应完善

(1)学术规范应作出适当的限制性规定,以引导作者养成良好的引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为文献的内容,缺少或者弄错了主体或客体,参考文献的保护功能都不能得到保证,并且使读者无法对文献追根溯源,甚至误导读者对该文献相关内容的知识积累。制定相关标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实施的作者、编者都应高度重视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规范化问题,切实避免参考文献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张冠李戴,确保参考文献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使“文献计量学”中依此所统计的相关评价源真实可靠。为此,作者应强化规范意识,慎重转引参考文献。直接引用原始文献是研究者应有的科学态度,消除不良引用心态,养成良好的阅读和引用习惯,在研究和写作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查阅并著录原始文献。对难以获取的原始文献,也要认认真真查阅核对中介(二手)文献,尽量避免转引中出现的差错。

(2)科技激励体制应科学合理。导致学术文献的漏引,科技激励体制也有一定责任。中国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外不同,从本科、研究生到博士,说不上有多少淘汰率。而到了该潜心研究问题,出成果和多培养学生的阶段,学术环境却并不轻松,教授们面对的是激烈的学术“排名”竞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科研等等评估标准,学校自然就有论文数量排名榜,各种奖励(奖金)新鲜出炉,你追我赶,行情看涨。评职称,乃至住房分配、科研经费申请等,其获取的利益(业绩)都与排名紧密相联。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某副部长在“两会”上坦言,一些国家大项目的评奖,发现拿大奖的,基本上都是官员排在前面。相当大部分“利益之油”未洒给“天才”,倒是浇向“官阶”。科研“官本位”,压抑了天才科学家的冒头。“官化”蔓延学界,大有并发之势,环境所逼风气所及,当然难免有学者坐不住冷板凳,在学术之路上就走捷径、搞“短平快”,一篇有分量的论文分成几篇发表,甚至不惜弄虚作假、抄袭剽窃。高校校园内大家彼此较真单位的署名和论文发表的作者排序,争先恐后搞攻关,名争暗夺为出名,为了提高自己文献的引用率,哪管引用过别人的文章,尽往自己脸上贴金早已是见怪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