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文二次发表的注意事项
2017年04月18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作者在国内或国外进行科学研究的成果以非中文的形式发表后,可以在我刊以中文形式二次发表(secondarypublication),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要求该论文首次发表的期刊编辑和我刊编辑均同意发表作者的同一篇文章,作者需要向我刊提供首次发表该文的编辑部的书面许可,以及该文首次发表的出版时间和论文的复印件、单行本或原稿;
(2)二次发表的时间至少应该在首次发表后1周;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该面向不同的读者,通常译成短篇论著的形式发表即可;
(4)二次发表的论文必须完全忠实于原论文,忠实反映首次发表版本的资料及论点,论文的作者顺序不能有改动;
(5)在二次发表的论文的标题页,请以脚注的形式向读者表明该文已经部分或全文发表过,并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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