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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要求

2017年05月26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必须经过“批阅”“评阅”“答辩”三个环节,学生最后成绩由以上三部分成绩(按百分制记载)构成:指导教师批阅成绩占50%,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30%。

2.学生成绩档案记载要求采用“五级记分制”,即将最后成绩百分制分数折算成“五级记分制”(优秀:90≤Ⅹ<100;良好:80≤Ⅹ<90;中等:70≤Ⅹ<80;及格60≤Ⅹ<70;不及格:Ⅹ<60)。其中答辩成绩必须及格,否则该生的最后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3.凡评为优秀或不及格的设计(论文),学院答辩委员会要认真审议。每个班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比例一般应控制在20%以内。每个学院推荐上报学校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应控制在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