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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细则

2018年02月27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科研技能、实践能力、开展综合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和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有效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监督检查的系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检查细则。

一、部门职责

1. 教务处代表学校全面负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对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负全责。

2. 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和各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过程督导,重点围绕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和答辩等主要环节开展监督和检查,及时反馈检查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强调过程的监控和目标的实现。

3. 各学院具体负责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对本学院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负责,通过“自查+整改”的检查模式,重点围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开题、中期和答辩等教学环节依次组织系(教研室)开展自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过程的管理和质量的提升。

二、主要检查内容和要求

1. 开题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学院负责组织对指导教师资格、任务书填写、任务书要求、其它软硬条件等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和院教学督导组对各专业选题进行抽查,重点在专业方向、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题目难度和广度等方面是否合适进行检查,并向学院书面反馈专家检查意见,由各学院在毕业设计开始之前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2. 中期检查

学院负责根据学生的选题、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采取答辩或者质疑等方式逐一了解和检查学生的开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题目背景、任务、工作进度表等)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上报中期检查情况。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和各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各学院中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及时总结和反馈检查情况。

3. 答辩检查

学院负责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文字复制比例超过30%的学生,取消其参加答辩的资格,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各学院在答辩前两周将答辩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答辩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对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

三、其他说明

各学院应结合专业实际,制定本学院或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成果形式等具体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