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论文造假”别拿“报复”说事

2013年11月09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媒体高度关注的“院士论文造假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曾卷入造假事件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2月5日表示,造假一事与知名药企天士力有关人员报复有关,因其研究表明,天士力名牌药品复方丹参滴丸存在毒副作用。对此,天士力矢口否认,称举报人是自主行为,并公开了复方丹参滴丸的两份毒性试验报告。

虽然祝国光是天士力学术顾问,但其举报论文造假与天士力产品有没有问题是不同的两码事,而李连达院士反指称祝国光“报复”举报。这就让人由不得要问一句:难道祝国光不该举报“论文造假”?

举报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社会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报复性举报并不鲜见,但也并没有那一部法律规定利益冲突双方一方不能举报另一方。一方有错,并不能证明另一方错也有理,即使“报复”举报也没有理由将其一棍子打死。事实上,社会秩序正是在各个成员相互监督下,维护其良性循环和正常运转的。

姑且不论李连达院士的研究尚在襁褓中,即使研究成果已经公开发表,能够足以证明与祝国光有牵连的复方丹参滴丸有问题,祝国光无疑仍有举报李连达涉嫌论文造假的正当权利。退一步,即使祝国光的举报是“无中生有”,李连达院士可以当面对质,还可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拿“报复”说事,只能把自己越抹越黑。

俗话说,“豇豆一行,茄子一行”。或许,“论文造假”只是贺海波一人擅自所为;或许,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确实存在问题。但两者毕竟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即使应当将复方丹参滴丸驱逐出市场,也是以后的事。期望李连达院士多一分诚心,多一分理智,还是别拿“报复”说事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