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研动态

秦市论文造假者禁评职称2年

2014年01月13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学研动态

针对职称申报所需论文制假造假现象趋于严重的现状,秦皇岛市职改办近日下发通知,假论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晋升)者2 年(不含当年)的申报(晋升)资格。

通知明确,申报(晋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需论文,除申报评审条件明确规定者外,必须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正式期刊上。发表在非法刊物上的论文,一律视为非法论文,一经查实,没收非法刊物,但不影响剔除非法论文后,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者申报(晋升)。在各种形式的“论文集”上发表的所谓“论文”,在今后申报(晋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一律视为无效论文;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除申报评审条件明确规定者外,一般不再作为今后申报(晋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