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的创新因素及其体系构建
2016年01月10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所谓学术论文的“创新因素”,是指学术论文中存在的“有价值”的与已有文献不同的论点,这也常被称之为“创新点”。
现有文献中,虽无“创新因素”等概念,但也不乏相关的论述。而由于各人对创新概念理解的不同,对这些创新因素的罗列也五花八门,如上文中赵丹琦等的“小创新”与沈志宏等的“大创新”,他们均是从论文结论或研究成果的角度来论述的。其实,一篇学术论文包括假设前提、研究对象、论据和论点等多个方面,创新因素也就包括在这多个方面中,而论文结论或研究成果只是论点的一个方面。
从多个方面进行论述的,也有一些文献,如:李如森等提出了主题、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论、总体五个方面的“创新点”;田丽等提出了新观点、新论据、新方法、新运用和新论证等方面的“创新性”;黄津孚提出了8种“价值因素”,包括新现象、新事实的揭示,新概念的提出或概念的界定,新观点的提出或原有观点的新表述,对原有结论或实践方法的新论证,新方法的提出和应用,新工具、新手段的发明和采用,新政策、新策略的提出和实施,建立新的理论体系和策略体系,等等。但黄津孚更倾向于以“大创新”来理解创新。张天定等说明了可以从论文的标题、立论、资料、论证方法等几个方面界定论文的学术价值。
上述与创新因素相关的论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创新概念的理解往往过于狭隘,二是对创新概念的理解相互矛盾或不统一,三是所提出的与“创新因素”相关的一些概念过于含糊、混乱,同时也无助于实际操作,四是过于散乱而缺乏系统性。
为此,以本文的创新概念为前提,在现有文献尤其是上述六位著作者工作的基础上,说明如下:
1)学术论文的创新因素只存在于论点与论据中,而不存在于论证过程中。在论文的三要素———论点、论据和论证中,论点与论据必须与所研究的学术课题相关。但论证是将论点与论据结合起来进行阐述的过程与方法,它是写作学中关于写作技巧、艺术与逻辑思维领域的东西,除非是写作领域的学术论文,否则,论证中表现出来的“新”不应该列入学术论文的创新因素当中。不然,新颖的写作风格与结构布局也要被列为“学术论文”的创新因素了。黄津孚、张天定和田丽等认为如果创新包括论证上的创新,则其观点在逻辑上是混乱的,对实践是有害的。而事实上,所谓的“论证创新”,无非是指论证过程中使用了新的论据。
2)论点是论文的写作目的,可以是全文中心论点,也可以是文中的小论点。按写作目的,论点可分为理论、方法、对策、学科等。其中理论按其结构与形成过程又可分为假设、概念、结论(实际是理论命题本身,可以认为是概念之间的关系[10])、应用范围和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