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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与注释

2017年03月28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文献资料是反映论文学术水平和作者治学态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而对文献资料的掌握和使用情况主要是通过论文的参考文献目录和注释表现出来的。一篇学位论文应当既有参考文献目录,又有注释。

参考文献目录可以反映出作者是否掌握了与所研究问题有关的主要的、最新的、甚至全部资料,因此是评价论文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参考文献越多,反映作者利用的资料越多。但论文开列出的参考文献目录应是那些在本篇论文的研究和写作中直接利用的,或者有直接帮助和启发作用的文献资料,而不是所看过的全部文献。如果参考文献罗列得很庞杂,反而使人感到作者并没有真正掌握什么是最主要的资料。

一般来说,参考文献不能只列著作而不列有关的论文,因为,著作出版周期较长,而论文发表则较快。如果参考文献中没有论文,可能说明作者没有掌握最新的研究资料。凡是研究涉外问题的论文,或者研究国外在学术上领先的问题的论文,参考文献中都应有外文文献。参考过的著作、论文和其他文字材料统称参考文献,既包括参考过的著作、论文等理论资料,也包括统计资料、工作报告等事实材料,还包括没有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内部资料。文献目录的编排应有一定的逻辑顺序,以便读者查阅。

学位论文应当附有参考文献,对这一点人们似乎没有异议,而对于注释的意义,许多人并不理解。本人认为学位论文必须有注释。参考文献与注释的作用和意义各不相同,不能因为有参考文献而不加注释,也不能相反,只有注释而无参考文献。注释的直接和主要作用在于标明论文直接使用过的那些文献资料的出处。注释是论文科学性的重要表现,它反映着论文作者的研究是否严肃认真,反映着论文中的分析、判断和提出的观点是否有理论和事实的根据,反映着论文作者对前人所做工作的承认和尊重,也是避免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需要。

注释的范围通常包括:(1)所有直接引证的引文都要加注,说明其出处;(2)所有引用的数字和事实材料都要加注,说明资料来源;(3)没有直接引用,而是用自己的话转述的别人的观点,也应加注交待其出处;(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又不便于在正文中说的,也可以加注释说明。

学位论文的注释往往较多,有的注释也较长,所以一般采用脚注,即页下注的形式。由于排版和印刷方面的原因,也可采取文末注,或章末注的形式,但是一般不宜采用文中注形式。我国传统的注释格式是在正文页下划一条半线,在线下依次为注释的顺序号、作者名、资料的篇名、发表的刊物名、出版年份和期号。如果是著作则应写明出版单位和出版年份。例如:(1)张三:《论需求》《南开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2)李四:《论供给》,载王五编:《供求关系研究论文集》南开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页。其中每一项,包括标点符号都不应短少。目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则是,在正文中需要注释的地方加一括号,括号内只写所引证资料的作者名,出版年份和页码,资料全名则一律列入文末的参考文献目录中,不再另加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