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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论文的评审制度

2017年05月12日 | 作者: admin | 分类: 行业新闻

学位论文的评审是对论文质量进行把关的重要环节,但目前的评审工作却难以起到质量把关的作用,论文评语赞美的多,批评的少,使得评审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其主观方面的原因是,在论文评审中,存在人情与同情的因素。

(1)同行之间的人情。评审者与指导教师都是从事同一学科研究工作的同行,同行之间难免会有许多接触和交流的机会,如果在评审中严格把关,对同行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进行否决,就有碍同行的面子;更何况,评审者自己指导的学生论文也要接受同行的评审。因此,一般情况下,学位论文都会通过评审。

(2)对学生的同情。学生就学期间,在经济等方面有较大的压力,毕业后,能找到较为理想的就业单位也非常不易,而一旦论文评审不能通过,将对学生解决经济问题和顺利就业产生不利影响,这些都可能使评审者出于同情而对论文“高抬贵手”。其客观方面的原因是,在评阅时间与专家选择方面存在问题。(1)在评阅时间上,由于送审不及时或是由于评阅人数过多、专家太忙,从而使论文评阅时间不能保证,给评审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2)在评审专家的选择上,由于论文内容特别是博士论文的内容一般会涉及到学科的最新成果与前沿研究方向,一些评审者对此并不十分熟悉,因而会对论文采取较为稳妥的肯定态度。以上种种原因,使得论文的评审难以真正起到质量把关的作用。

学位论文评审中存在的人情与同情因素,可以通过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与制定科学的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加以消除,这也是目前国内许多研究生培养单位采取的措施(国外的一些大学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大学也对学位论文实行匿名评审)。对于论文评阅时间不能保证以及专家选择方面存在的问题,则需要培养单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使评审制度更加完善。在评阅时间的保证上,应严格规定论文的送审时间,以保证评审专家有足够的时间阅读论文并对论文质量进行判断。澳大利亚的大学要求博士生在答辩前两个月将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选定国内外3位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德国的大学也要求学位论文评审的时间在两个月以上。对于评阅人数过多的问题,应考虑减少论文评阅人。德国、美国大学的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只有两人,这样可以避免由于每篇论文要求的评阅人过多而造成评阅专家不足的问题。在评阅专家的选择上,一是应当选择论文的“同行对口专家”,而不是过分看重评审人必须是教授或博导等条件;二是可以参考国外让导师直接选择评阅人的方式,在导师提供评阅人侯选名单的基础上,由管理部门进行选择。